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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智旭
经云。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便得灭罪。此金口明训也。故知法华方等大悲占察等种种行法。虽各有灭罪得戒功能。而于犯十戒者。仍须别依梵网行法。方使标心不泛。所谓如从地倒。还从地起。又此经所明千里无师。像前自受。但云当以七日。佛前忏悔。得见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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