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

沉思录

古罗马皇帝、新斯多亚派哲学家马可·奥勒留的主要伦理学著作。亦译为《自省录》。约写于公元170年。书凡十二篇。以格言形式陈述。马可·奥勒留在书中歌颂“自然”或“本性” ,认为这是道德的来源和理想。他说,“一切自神而来的都充满了神意,连从运气而来的都不是与本性分开的,或者说都不能不与神意所命的事物交织和牵连着。一切都由此流出。” 他这里所谓的 “本性” 就是人格化了的“神” ,就是“上帝” 。他认为“神” 或“上帝” 确实是存在的,它是“善和公正的美” ,它在“关心人类的事物” ,而“把一切办法都放在人的能力之中,使人不至于堕入真正的祸恶中” 。因此,他宣扬命运神定论,鼓吹服从神意,安于命运,而接受一切境遇,忍受不幸。认为,每个人的命运遭遇都是符合“自然”或“本性” 的,强求改变自己的命运和社会地位是无益的、违反神的意志的。他主张人要摒除一切情欲(意欲),抛弃烦恼,克己律身,“过合乎本性的生活” 。他指出,“不作不合群的事” ,我要“引导我自己趋向于那些和我同类的事物,並且我要转移我所有的能力到共同利益上去” 。认为如此而作,那“生活一定是幸福地向前流” 。但他所谓的趋向于“共同利益” ,不过是奴隶主国家“所指派的一切” 。他宣扬人生短促,要“静观自身” ,始终保特自己的“善良、谦和、真诚、明理、平和、豁达”之品格。要“友爱、仁慈” ,就是在离世之时,也不要对人“欠一分亲爱” 。他要求人们以自我沉思、内省达到道德上的完善。

章节目录

  1. 一本写给自己的书 ──沉思录译者前言
  2. 卷一
  3. 卷二
  4. 卷三
  5. 卷四
  6. 卷五
  7. 卷六
  8. 卷七
  9. 卷八
  10. 卷九
  11. 卷十
  12. 卷十一
  13.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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