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

御选唐诗

唐诗选集。清康熙皇帝玄烨御选。共32卷。内题“总阅陈廷敬,校勘官励廷仪、蒋廷锡、张廷玉、赵熊诏”,并有缮写、纂注、校录、监造等45人。《四库全书总目》并记载有“附录3卷”。编成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此书是在康熙诏令编纂的《全唐诗》成书后编选的,卷前有玄烨所撰《御选唐诗序》。《序》中说:“盖讨索贵于详备,而用以吟咏性情,则当挹其精华而漱其芳润”。因之,就往昔披览过的唐诗中“取其尤者汇为一编,古风近体,各以类相从”,而成此书。入选之诗虽风格不一,却“以温柔敦厚为宗。其忧思感愤、倩丽纤巧之作,虽工不录”。《序》中又说:“命儒臣依次编注,朕亲加考订,一字一句,必溯其源流,条分缕析;其有征引讹误及脱漏者,随谕改定。”由此可知,此书称“御选”,并非虚美,玄烨确曾参预其事。书中卷1至卷6为五言古诗;卷7至卷9为七言古诗;卷10至卷16为五言律诗,附六言律诗3首,并有五言律诗补编;卷17至卷23为七言律诗;卷24至卷25为五言排律,附七言排律1首,并有五言排律补编;卷26至卷27为五言绝句;卷28至卷32为七言绝句。入选作家有小传。

章节目录

  1. 目录上
  2. 目录中
  3. 目录下
  4. 卷一
  5. 卷二
  6. 卷三
  7. 卷四
  8. 卷五
  9. 卷六
  10. 卷六补编
  11. 卷七
  12. 卷八
  13. 卷九
  14. 卷九补编
  15. 卷十
  16. 卷十一
  17. 卷十二
  18. 卷十三
  19. 卷十四
  20. 卷十五
  21. 卷十六
  22. 卷十六补编
  23. 卷十七
  24. 卷十八
  25. 卷十九
  26. 卷二十
  27. 卷二十一
  28. 卷二十二
  29. 卷二十三
  30. 卷二十三补编
  31. 卷二十四
  32. 卷二十五
  33. 卷二十五补编
  34. 卷二十六
  35. 卷二十七
  36. 卷二十七补编
  37. 卷二十八
  38. 卷二十九
  39. 卷三十
  40. 卷三十一
  41. 卷三十二
  42. 卷三十二补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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